1.調解無效的,可以判決離婚;
2.向無過錯方給付損害賠償;
3.犯重婚罪的,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、二款、第三款第一項規(guī)定,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,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
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進行調解;如果感情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,調解無效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。
二、離婚訴訟要多久
離婚訴訟一般要三至六個月。法院會在六個月內審結下達判決書,有特殊情況則會延長。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,期限為三個月。
法律依據: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條
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,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由院長批準,可以延長六個月;還需要延長的,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。
第一百六十一條
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,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。
三、離婚一方出軌財產如何分割
離婚一方出軌財產分割的處理方式是由雙方協(xié)議處理,協(xié)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。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法律規(guī)定對于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導致雙方離婚的,屬于婚姻中的過錯方,而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。具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(xié)議確定,協(xié)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(xié)議處理;協(xié)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